德国计量MessEV认证
在《计量和检定法》(MessEG)实施之前,德国计量器具的市场准入监管,主要是通过PTB“型式批准”和授权实验室“首次检定”的方式。为适应欧盟的要求,2015年,作为欧盟计量器具指令(MID)、非自动衡器指令(NAWI)和预包装产品指令的德国转化法律——《计量和检定法》实施,其配套法规——《计量和检定条例》(MessEV)规定,自即MID和NAWI生效之日起,德国的市场准入监管也相应改为模块式的合格评定:
根据测量和校准法律的符合性评估机构
德国法定计量法的修订导致“测量与校准法”(MessEG)和“测量与校准条例”(MessEV)的大量修改。因此,符合性评估机构是检验测量仪器投放市场的中心机构。
作为符合性评估机构,机构向制造商提供测量仪器指南的一站式,欧洲指南中未涵盖的检查和认证程序。
欧淘公司通过对以下类型的测量仪器进行认证:
6.2有功消耗电能表(如果为非欧盟电表)
6.3无功消耗电能表
6.6电力仪表独立的和集成的辅助设备
6.8电子机动领域的测量仪器
6.9电力仪表传感器
等等
认证依据:“测量和校准法”(MessEG)和“测量和校准条例”(MessEV)
1. 对于MID和NAWI涉及的11类计量器具,必须依据MID和NAWI的要求,选择指令规定的模式进行合格评定(即模块式的CE认证);
2. 对于不适用于MID和NAWI的其他计量器具,则制造商可以自行选择《计量和检定条例》附件4中“合适的”合格评定程序进行合格评定。“合适的”合格评定程序应为:
模块B - 设计测试
对建造类型的符合性评估包括对不同区域的检测。 测量设备的类型和产品投放市场所属的国家决定测试范围。
模块D - 对基于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质量保证进行的设计说明
除型式检验证书(模块B)外,模块D为仪表准许投放市场证明的第二部分。 模块D中符合性评估的目的是批量生产中只有符合标准的测量仪器可以用于交付。
模块F - 基于产品测试,对设计类型符合性的说明
只要拥有型式检验证书(模块B),作为模块D的替代方案,还可申请使用模块F,用于将实际功耗电表投放入德国(MessEG)或欧洲市场(MID)。
欧淘一直致力于计量法规认证技术服务,从国际OIML认证,到欧盟MID认证, 拥有丰富的计量认证技术服务经验, 我公司部分计量客户: 杭州华立仪表、杭州鑫特仪表、浙江超仪仪表、合肥瑞纳仪表、杭州西力仪表、山东天罡仪表、宁波新源仪表、深圳锐明计价器、万帮数字能源股份充电桩、宁波长城、宁波蓝大、宁波宏迪、宁波巨龙、宁波宝丰、天津雄狮、河南双马、河南邦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