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商业和住宅车库门的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应考虑所需的 CE 标志。工业、商业和住宅大门应符合统一标准 EN 13241。在建筑产品法规 (305/2011) 的范围内,该标准要求强制性 CE 标志。
EN 13241 协调标准规定了安装在人口稠密地区的门、门户和大门的安全和性能要求。主要预期目标是为工业、商业或住宅区的个人引导或驾驶的货物和车辆提供安全通道。该欧洲标准还涵盖商业门,例如用于商业空间的卷帘和卷帘格栅,主要旨在为个人提供通道,在较小程度上为车辆或货物提供通道。
EN 13241 不适用于(干)码头、电梯门、车门、装甲门、主要用于阻止动物的门、纺织剧院窗帘、水平移动和手动操作的带门行人门的锁门和关闭门叶面积小于 6.25 平方米。
以前,机械指令涵盖电动门、车库门、卷帘和卷帘格栅。由于 EN 13241:2003+A2:2016 根据建筑产品法规进行了协调,因此为这些产品建立了不同的合格评定程序。下表总结了建筑产品法规和机械指令之间的主要区别。
建筑产品法规
CE 标志基于统一的欧洲标准(技术规范)。
建筑产品法规和统一欧洲标准的应用基于预期目的。
对于工业、商业和住宅车库门,公告机构的参与是强制性的。
机械指令
欧洲统一标准的应用是自愿的。
机械指令和可能的欧洲协调标准的应用基于技术规范。
不需要指定机构的参与。
具有特定防火和防烟特性的大门也应符合 EN 16034 协调标准。 EN 16034 规定了额外的性能要求。 但是,市场运营商也应遵守 EN 13241 的强制性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