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制造商交付没有控制的机器,因为客户自己或其他人来处理这件事会怎样。制造商使用带有和不带有CE标志的标签。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问题是:
根据机械指令,什么是“未完成的机械”?
人们常常认为,只要机器没有控制,它无论如何都不能生产任何东西,那么它就是所谓的“不完整的机器”。
当前指令 (2006/42/EC) 第 2 条中的定义内容如下:
确定是否存在不完整机器或完整机器的关键作用是保留给“特定应用”一词。机械指令的当前解释载于文件“机械指令2006/42/EC 应用指南”,其中关于“特定应用”的内容如下:
“典型的机械特定应用包括,例如,材料的加工、处理或包装,或材料、物体或人员的移动。”
当制造商为其客户提供一台机器,如果配备正确的控制系统,该机器肯定会实现“特定应用”,CE 标签的问题就出现了。在许多情况下,当机器确实安装了制造商内部提供的控制系统时,制造商会将带有 CE 标志的机器交付给客户。
此类示例经常发生在过程工业中的较大用户身上,他们购买了多台机器并希望通过一个相同的基本过程控制系统 (BPCS) 对其进行控制。例如,想想提供给污水处理厂的所谓“铰孔桥”或螺旋压榨机。
提供机器的制造商是否需要提供 CE 标志?
人们通常认为,提供机器的机器制造商必须在没有 CE 标志的情况下交付该机器,该机器随后将被组装到生产线中。这个想法源于“不完整机器”定义的最后一行:
“半成品机械仅用于与其他机械或其他半成品机械或设备合并或组装,从而形成本指令适用的机械”
读到这里,人们可能会得出结论,任何与一台或多台机器组装在一起以最终形成生产线的机器都应该在“部分完成的机器”的标题下交付。然而,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因为一个不完整的机器一定是一台“不能独立”完成其特定应用的机器。
根据“机械指令 2006/42/EC 应用指南”,这意味着以下内容:
受机械指令约束的部分完成的机械是一种产品,旨在形成在合并后属于机械指令范围内的机械。
“几乎是机械的组件”是指半成品机械是与第 1 条第 (1) 款 (a) 项中所指严格意义上的机械相似的产品,也就是说,由相互连接的零件或组件组成的组件。其中至少有一个移动,但缺少执行其特定应用所需的某些元素。因此,部分完成的机械必须经过进一步的建造,才能成为能够执行其特定应用的最终机械。
例如,工业机器人的设计通常没有特定的应用,直到并入最终机械——参见机械指令第2条。最终机械的制造商采取必要措施,以便机器人可以在装配中安全地执行其特定应用。在实践中,只有具备末端执行器和控制系统的工业“独立功能机器人”才能自行执行特定应用,才是符合机械指令的完整机械。
如果最终用户购买了一台机器并用于生产线,则可能明确要求该机器在输入和输出侧不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这是因为无论如何这台机器都会与其他机器紧紧地包装在一起。
从上述解释可以清楚地看出,制造商必须为机器提供带有CE认证标志的铭牌。明智的做法是在EC符合性声明中包含一个明确的附件,说明CE认证在哪些安全条件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