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标志作为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很多在欧盟出售的产品都是需求这个CE标志。而如果是需求认证而没有认证的产品出口到欧盟,将会被海关直接没收并可能面临高额罚款。
对此,其实欧洲法律早就规定了,产品在欧盟销售必须有欧洲负责人信息,这样可以协助解决通关和产品质量问题,做到可以追溯。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条款:
欧盟议会和理事会于2019年6月20日批准了一项新的欧盟法规EU2019/1020。该法规主要规定CE 标识的要求、公告机构(NB)和市场监管机构的指定和运作规范。
它修订了2004/42/EC 指令,以及有关管制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EC) 765/2008指令和(EU)305/2011法规。这项EU2019/1020涵盖了欧盟特定法规下的所有产品、如低压指令和医疗器械指令下的产品。
如果有商家因产品没有欧代信息被下架,需要申诉的话,商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欧代出具的符合性声明DOC
2.产品和包装的六面图,图片中要出现以下信息:
a.欧代公司的名称与地址
b.CE标志
c.品牌和产品型号
d.使用说明
这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
如果您销售的商品带有 CE 标志并且在欧盟境外制造,则需要确保此类商品在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前具有位于欧盟境内的负责人。2021年 7 月 16 日之后,在欧盟销售带有 CE 标志但没有欧盟负责人的商品会成为非法行为。
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前,您需要确保自己带有 CE 标志的商品贴有负责人的联系信息。这种标签可以贴在商品、商品包装、包裹或随附文件上。